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性別平等法修正案,未來產婦可享五天有薪產檢假,先生陪產假也從三天增加為五天,若搭配周休二日最多可陪產九天;新法也放寬育嬰假請假資格,從需待滿公司一年改為半年,且收養家庭也適用。 修正案放寬育嬰假請假資格,原訂受雇者需待滿該公司一年才能請,如今改為半年即可請,最長可請到兩年育嬰假,且前半年仍有六成薪。 另外,女性勞工一年原有三天不併入病假的無薪生理假,此次修法也改為薪資減半發給,不需提出證明;生理假第四天起才會併入病假計算。 雇主在招募、進用或升遷對員工有性別歧視,罰鍰也從現行十萬到五十萬元,提高為卅萬到一百五十萬元。 轉自 2014/11/22 聯合報 每日一句:愛情,沒有誰應該照顧誰,而是應該彼此扶持、一起成長。---賴妍汝 過去在父權體制的社會裡,男主外、女主內,只有男性得以出外工作,而女人因為沒有經濟自主能力而只得依靠男人。 看似幸福,卻往往並不快樂。所有的家事、照顧子女的責任也全落在女性身上。 後來,在女性的爭取之下,女人擁有了工作的權利;但往往女性懷孕便被迫離職。更後來,在大家長久努力爭取下,開始有了育嬰假等保護女性的政策,然而,由於社會觀念仍停留在孩子應該由女人照顧的舊傳統,因此過去只有女性有育嬰假,現在先生也有了陪產假,配偶雙方可以一同照顧兩人的子女,法律制度能隨著時代演進,真的很令人開心,也希望越來越多人能夠破除女性應該照顧好一個家、男人應該賺錢養家的刻板印象。誰說女人不能賺錢養家、男人不能照顧小孩、做家務事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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Yenora對生活充滿熱情的正向女孩 Archives
December 20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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